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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(wǎng)12月28日電 海關總署網(wǎng)站28日發(fā)布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31號(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乙類乙管后有關事項的公告)。
其中明確,自2023年1月8日起,取消入境人員全員核酸檢測,所有入境人員均需向海關申報入境前48小時內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結果。海關對健康申報正常且口岸常規(guī)檢疫無異常的入境人員,放行進入社會面;對健康申報異?;虺霈F(xiàn)發(fā)熱等癥狀的入境人員,根據(jù)排查情況實施分類處置。
公告還提出,相關省(自治區(qū))按程序分類推動邊境口岸有序穩(wěn)妥恢復開通貨、客運。
此外,自2023年1月8日起,取消所有進口冷鏈食品和非冷鏈物品口岸環(huán)節(jié)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核酸監(jiān)測檢測等措施。(中新財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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